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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文:股转公司股东变动由证监会批准改为报告

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2017-12-14 20:16:46 

监管进一步简政放权。

12月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七部规章的决定》。其中,简化了新三板挂牌证券新品种及股转公司股东变更的行政审批。

新三板要挂牌新的证券品种,原来需报证监会批准,现在向证监会报告即可;

全国股转公司新增股东或原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原来需报证监会批准,现在向证监会报告即可。

证监会发文:股转公司股东变动由证监会批准改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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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要挂牌证券新品种?可以,打报告即可

第十条修改前: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新的证券品种或采用新的转让方式,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修改后: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新的证券品种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采用新的转让方式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这一条款未修改前,新三板挂牌新的证券品种需要通过证监会批准,而现在,只需向证监会报告,可谓大开方便之门。

读懂君将A股市场和新三板上现有的证券品种进行了梳理:A股市场上的证券交易品种主要是四种,股票,包括A股和B股;债券类,包括国债、地方债和企业债;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和上市型开放式基金;还有已经被取消的权证。

相比A股市场,新三板证券品种较少,只有挂牌公司,两网及退市公司和优先股三种。

早在2014年9月份,股转公司副总经理隋强就曾表示,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新三板将逐步推出新的证券品种。2016年8月8日起,股转系统开始为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提供转让服务。

某券商新三板研究人员表示,证监会减少了对股转相关事项的审批,也相对增加了股转的自由度,有利于股转推出证券新品种。未来,指数基金、权证或公司债等品种在新三板交易的可能性较大;在做市制度改革的方案中,做市指数基金也是可以考虑的方向之一。

但他表示“审批”改为“报告”是否有实质影响还需进一步观察,股转公司决定推出证券新品种之前,还是要跟证监会充分沟通,只不过在书面程序上少了批准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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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公司股东要变更?可以,打报告即可

第十六条修改前: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股东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股东持股比例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新增股东或原股东转让所持股份的,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修改后: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股东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股东持股比例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新增股东或原股东转让所持股份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简单来说,就是以前股转公司股东变更,需要证监会的批准才行,现在只需向证监会报告即可。

企查查数据显示,股转公司现有股东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

证监会发文:股转公司股东变动由证监会批准改为报告

这是否意味着股转公司的股东结构要调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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