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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出台:再也不用因会计师等更换而“中止审查”了!

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2017-12-13 19:53:32 

2017年12月8日,证监会发行部发布最新监管问答指出,发行人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司,无需中止审查。

按照规定,相关中介机构做好更换的衔接工作,更换后的中介机构完成尽职调查并出具专业意见后,将齐备的文件及时提交发行监管部门,并办理中介机构更换手续。更换手续完成前,原中介机构继续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果在该监管问答出台之前中介机构更换的,在监管问答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成更换的相关文件即可。

此外,发行人更换签字保荐代表人、签字律师、签字会计师、签字资产评估师的公司,也无需中止审查。

如此看来,对于在监管问答之前中介机构或律师等变更的,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提交完成更换的相关文件即可。而在此之后,若再发生中介机构等变更是不需要中止审查的。

而按照前规定,因为更换会计师或律师而中止审查,公司要恢复审查就至少需要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新三板在线了解到,证监会于2016年12月9日修订的《发行监管问答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的情形》规定,“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发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或签字会计师、律师发生变更,需要履行相关程序。”

如今新规出台,将一定程度上节约了排队企业的时间成本。实际上,因注册会计师或签字律师等原因,不少冲刺IPO的企业都被“搁置”。

新三板在线统计发现,截至12月12日,2017年以来共计有19家挂牌企业发布上市申请中止审查公告,其中开心麻花等7家公司恢复审查,长江材料、科华控股已成功过会。

在19家中止审查的新三板企业中,16家给出的理由是“会计师或签字律师、律师事务所变更”,3家企业未说明具体原因。

比如,新三板公司江苏新能就于2017年12月6日公告称,公司聘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签字律师之一许成宝,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经办律师,导致公司签字律师发生变更,因而公司向证监会提交中止审查申请。

再有,已经“闯关”成功的科华控股,就曾于今年9月27日公告称,因签字注册会计师之一涂振连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上市申请中止审查。该公司直到11月1日才恢复审查。

而另一家挂牌公司睿思凯同样因涂振连不能继续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而在今年10月30日公告中止审查公告,目前尚未恢复审查。

此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干瑾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通领科技和瑞联新材分别在10月30日和11月27日发布中止审查公告。

12月1日,确成硅化表示,因公司签字律师之一许成宝律师当选为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审委委员,依据证监会关于发审委委员的相关要求,公司需变更签字律师。

值得一提的是,湘佳牧业在IPO审核期间因签字律师之一工作变动,于2017年8月起不再担任公司签字律师。此外,截至2017年8月,公司审计机构会计师李永利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规定,李永利不再担任公司签字会计师。鉴于此,湘佳牧业向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

另有公司因律师事务所变更及保荐代表人变更,而中止审查上市申请。11月1日,瑞可达称,在上市审核期间,由于公司聘请的华福证券签字保荐代表人张晴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向证监会提交中止审查申请。12月7日,该公司宣布“恢复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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